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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考试九大纪律
发布时间:2025-11-05  阅读:79次

一、严禁“擅自组考”

严禁未经试点高校授权备案或者未经榆林高新区电大批准擅自组织考试

二、严禁“点外设点”

严禁在《授权服务合同》和合作高校项目授权区域以外的地区组织考试

三、严禁“提前拆卷”

严格执行试卷保密规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开拆试卷密封袋

四、严禁“擅自变更考试时间或地点”

严格按照考场编排组织考试,严禁擅自变更考试时间或地点

五、严禁“各种形式替考”

严禁由他人冒名代替或冒名代替他人参加考试、严禁考试过程中私自交换座位

六、严禁“逃避考前验证”

严禁持二代身份证考生未通过身份证签到管理系统验证参加考试

七、严禁“使用无效证件”

严禁持课程考试规定的有效证件之外的其他证件参加考试

八、严禁“携带相关材料”

严禁考生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到指定位置

九、严禁“使用电子设备”

严禁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 含手机、平板电脑)、电子存储设备等电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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